前言

本报告是国民经济研究所系列课题的成果之一,该课题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资助。本年度报告在与中国企业家思想俱乐部、慧聪书院等机构的合作调查基础上完成。

本系列报告的目的在于以指数的形式对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经营环境总体状况和各方面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和比较本项研究未包括中国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对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我们对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的调查和研究则可以追溯到2006年。这些研究都是在对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企业调查基础上完成的。在本报告发表之前,我们已于2011年和2013年出版了两个报告两个报告分别为:《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2011年报告》,王小鲁、樊纲、李飞跃著,中信出版社,2012年1月出版;《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2013年报告》,王小鲁、余静文、樊纲著,中信出版社,2013年8月出版。。本次调查于2015年开始进行,由于某些方面的困难,调查推迟到2016年完成,研究报告的完成推迟到2017年。因此本次调查的数据跨越了2015年和2016年。在报告中,我们将本次调查的结果统称为2016年数据。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企业的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政治和社会稳定、宏观经济稳定、政府行政管理状况、法制环境、企业的税费负担、金融服务条件、人力资源供应、基础设施条件、中介组织和技术服务、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等等。我们把这些影响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统称为“企业经营环境”。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是企业顺利发展的先决条件。

我们在调查基础上编制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的目的,是对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下简称为“各省份”)影响企业经营环境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价,用量化指标的横向比较反映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状况的差异,辨别影响企业经营环境的主要因素,同时也可反映各地企业经营环境随时间变化的进步或退步情况,为各级政府调整政策、改善经营环境提供基础信息和参考,为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做出合理的投资和经营决策提供帮助,也为学术研究界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提供数据。

在这套指标体系中,我们用企业经营环境总指数的评分衡量各省份企业经营环境的绝对水平,用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的评分衡量它们某一方面和某一单项的企业经营环境绝对水平;而根据评分做出的各省份排序,则表示某一省份的企业经营环境与其他省份相比而言的相对位置。

我们的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目前由8个方面指数组成。它们分别是:①政策公开、公平、公正;②行政干预与政府廉洁效率;③企业经营的法治环境;④企业的税费负担;⑤金融服务和融资成本;⑥人力资源供应;⑦基础设施条件;⑧市场环境与中介服务。

与《中国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2013年报告》相比,这次报告的方面指数有所调整,将原来的“政府行政管理”方面指数分为“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和“行政干预与政府廉洁效率”两个方面指数,并将“中介组织和技术服务”方面指数修改为“市场环境与中介服务”方面指数,但由于数据不足,略去了“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方面指数。

鉴于这一指数体系的主要目的在于反映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的差别,因此各地间一些同质性很强的因素,没有包括在指数体系内。例如,政治和社会稳定、宏观经济稳定等因素对企业经营而言非常重要,但各地在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所面对的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没有重大差异,不便于互相比较。因此我们的分省企业经营环境指数不对这类因素进行衡量。

企业经营环境总指数由各方面指数合成,是各方面指数的算术平均值,用以反映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的总体评分和排名。每一方面指数由几个分项指数合成,同样以取算术平均值的方法生成。目前组成企业经营环境指数体系的分项指数共有29个。该指数体系的具体构造,在本报告第六部分表6-1中详细列出。

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的基础数据完全来自对全国各地数千家企业的调查。调查问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填写,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当地企业经营环境各因素的主观评价为主,也包括少数涉及比例关系和数值的客观指标,同样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本报告的指数评价与报告作者的主观印象或评价完全无关。大多数基础指数的主观评价是样本企业负责人在“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很差”这5个选项中选择的结果,分别按从5分到1分的评分赋值。3分表示中性评价,高于3分是比较正面的评价,而低于3分是偏于负面的评价。涉及比例或数值的客观指标按一定规则转换为从5分到1分的评分。

我们的企业经营环境指数之所以采取上述方法形成,是因为有很多影响企业经营环境的因素难以完全用量化的客观指标来衡量,或者虽然存在可量化的客观指标,但缺乏相关统计数据,或者数据缺乏跨地区、跨行业的可比性。举例说,我们可以用企业获得某项行政审批所花费的时间长短和审批环节多少来衡量政府的办事效率,但不同项目的审批所要花费的时间和审批环节数差别很大,而各地企业审批项目类别的分布可能很不相同,使这样的指标在地区间缺乏可比性或导致很大误差。而企业经营者对当地的经营环境有最直接的感受,因此在缺乏客观度量指标的情况下,由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主观判断,反而能够提供比较可靠的信息。

但也由于以上原因,这一评价体系不能完全排除主观评价导致的误差。这是该指数体系目前存在的局限性。一些省份跨年度的评分和排序跳跃较大,可能是当地的政策环境或其他因素变化所导致,但不排除与企业负责人主观评价的随机误差有关,也不排除有些社会、政治、心理因素可能影响评价结果。例如,企业经营者在本企业经营顺利时有可能对某些外部影响因素做出较积极的评价,而在本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时对外部因素做出较消极的评价。他们也有可能出于某些顾虑而做出与事实有出入的评价。发生在调查期间的某些暂时性外部因素也有可能影响企业经营者对当地更长时期(一年或以上)企业经营环境的评价。评价误差还可能与企业样本数量有关,较小的样本数量可能导致较大的误差。而有些省份受其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容易取得满意数量的有效问卷。

由于上述这些原因,我们依据企业调查结果对各地经营环境做出的评分和排序是近似的,某些省份在某些年份的企业经营环境评分和排序,不一定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其实际企业经营环境状况。不过,由于我们的企业经营环境调查覆盖面广,参与企业众多,能够使这些正负误差的影响在相当程度上互相抵消,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类误差不会很大(但样本企业数量较少的省份,误差可能会大一些)。而且随着观察年份的增加,这些误差导致的短期波动会被过滤,使评分和排序的较长时期变动趋势基本反映各省份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趋势。以上情况,请读者在对指数进行解读和使用时予以考虑。我们也将继续探索完善资料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尽量提高这一指数体系的准确性。

本次调查的有效样本企业总数为2122户。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192户,非国有控股企业1930户,分别占9%和91%。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为413户、770户、755户和184户,分别占19%、36%、36%、9%。其中,中小型企业占大多数。上述分布总体上比较均衡,但大型企业数量相对多了一些,微型企业相对偏少在我国经济中,小型、微型企业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但它们在从业人数的比重和增加值的比重上都远远小于它们在企业数量上的比重,因此在调查样本中适当增加大、中型企业的比重还是有必要的。。在行业分布方面,农林牧渔业企业55户,工业企业1115户,建筑业企业171户,服务业企业781户,各自占样本企业的3%、52%、8%、37%。工业企业以制造业企业为主,含较少部分采矿和电力企业。服务业企业中数量较多的有批发零售、信息服务、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合计占服务业企业的71%,此外还包括金融、住宿餐饮、文体娱乐、居民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水利环境等行业的企业。

样本企业在地区分布方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覆盖,其中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东部省份的有效样本企业都超过了100户。东部省份总体上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企业数量众多,样本企业多一些是合理的。其余大多数省份的样本企业在30~100户。只有个别省份(广西、宁夏和西藏)样本企业不足但接近30户。

在本报告的第一部分,我们将报告各省份企业经营环境2016年的总指数评分和排序,并通过对2006年以来各省份历年的总体评分进行比较,反映全国和各地企业经营环境的发展变化。我们还将针对一些经营环境排序和评分变化幅度较大的省份,就其变动原因进行简要的分析。

报告的第二部分将分别报告企业经营环境在2016年8个不同方面的进展,和各方面指数下面的分项指数变化情况。

在报告的第三部分中,我们将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经营环境差异进行比较分析。这包括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差异、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经营环境差异以及不同行业的企业经营环境差异,并试图对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进行解读。

报告的第四部分,按照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4个区域的划分,分析各地在企业经营环境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并对这4个地区的经营环境总指数、各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2016年与以前年份相比的评分变化进行比较。

在第五部分中,我们按每个省份分别列出其总指数、各方面指数、各分项指数的评分及其在全国31个省份中的排序,以便读者能够更方便地了解各省份的企业经营环境状况,及其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的相对位置。我们还将对每个省份企业经营环境的具体情况进行简要的分析。

第六部分是企业经营环境指数体系整体构造的详细说明,包括各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的构成,以及指数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该部分也将对本报告中指数体系的调整进行说明。

报告的第一、第二、第三部分是本报告的关键部分。它们包含了企业经营环境指数的最主要信息。报告的第四、第五部分是按区域和省份分类的具体描述。关心某些特定区域、特定省份企业经营环境状况的读者,可以从这两个部分中直接找到所关心的内容,而不必从全国的总指数、方面指数和分项指数中逐项搜寻所关心的区域和省份的数据。而对于关心指数构成和形成方法的研究者来说,第六部分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解释。

本报告的完成与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资助,以及中国企业家思想俱乐部和慧聪书院在企业调查方面的协助是分不开的,在此对上述机构以及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提供了帮助的企业和个人表示由衷的感谢。乔桐封和李爱莉承担了本报告的文字编辑和数据核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