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民法典
- 刘士国 牟宪魁 杨瑞贺
- 148字
- 2021-09-18 14:53:50
第五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总则
第九十条 公序良俗
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无效。
第九十一条 与任意规定相异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的当事人表示了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意思时,从其意思。
第九十二条 与任意规定相异的习惯
有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习惯,在能确定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有依习惯的意思时,从其习惯。
第九十条 公序良俗
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无效。
第九十一条 与任意规定相异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的当事人表示了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意思时,从其意思。
第九十二条 与任意规定相异的习惯
有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习惯,在能确定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有依习惯的意思时,从其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