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老家贼

姥姥把麻雀称为“老家贼”,“贼”好理解,麻雀不懂啥叫所有权,以为地上长的都可以吃,从人的角度看,那就是偷;“家”这个字最有趣,东北人叫麻雀为“家雀(读音为敲的第三声)儿”,承认了麻雀在人类中的地位,跟家禽、家畜一样。

平生第一次认识麻雀,是有一天暴雨之后,姥姥从灶坑里掏出个黑团团,又吹又拍撕开,把一丝丝的肉塞进我嘴里,自己掰了一块骨头嚼得咯吱咯吱响,一边嚼一边说“糊香糊香的”。

小时候的懵懂很奇怪,姥姥说天蓝,才看到天;说树绿,才发现有树。姥姥说是吃的是家雀儿肉,才知道有麻雀的存在。

东北冬天漫长,安抚闷得发疯的孩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用簸箕扣麻雀。用一根拴着绳子的木棍支起簸箕,簸箕下撒一把小米,孩子牵着绳头躲在门后盯着麻雀的一举一动。拉绳子、跑出去看、支起来再盯,比作别的事有耐心,还安静,姥姥能不被打扰专心干半天活儿。

小猫四五岁,冬天雪后跟我舅舅出去散步,回来兴奋地告诉我,她舅脑(姥)爷一拍手,飞起一大群鸟。那是麻雀。

现在城里的麻雀不那么怕人,人该惭愧。曾经,家雀儿几被灭绝。

城里住处窗外是另一栋楼密密麻麻的窗户,落在窗栏杆上的麻雀是唯一的风景。我居心叵测,隔几天就在窗台上的小碗里填食添水,貌似热心招待麻雀,实质是为赶赶自己眼睛的寂寞。

麻雀们现在不是四害,不用当老家贼,我也不好意思把它们当“家雀儿”。

每天呆在笼子里,我知道我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