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
-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 107字
- 2021-10-29 21:17:13
第四节 专项部分项目组成和划分
一、项目组成
专项部分项目由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送出工程、交通专项工程及专项提升工程等组成。专项部分投资列入设计概算表的第Ⅱ部分。
二、项目划分
各专项部分按相应专业规范进行项目划分。
专项部分项目由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送出工程、交通专项工程及专项提升工程等组成。专项部分投资列入设计概算表的第Ⅱ部分。
各专项部分按相应专业规范进行项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