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代中越邦交关系研究
- 陈文源
- 3351字
- 2025-04-07 17:11:03
第一节 汉唐王朝治理安南的行政模式
远古时期安南地区的社会形态,由于文物与典籍缺乏,只能做概貌性的描述,如《礼记》载:“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11]秦统一岭南前,越南历史称之为文郎国时代,这地区的社会开始有所进化。《交州外域记》载:“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雒将铜印青绶。”[12]此时开始从游猎逐步进化到农耕时代,社会开始组织化,形成部落或部落联盟,有部落首长,大者为王,次者为侯,下置雒将,乃各部直接领民的酋长。各部落的“雒侯”是帮助雄王办事的最高官职;“雒将”分别管理文郎国中的各个“部”。[13]从早期零星史料来看,传说中的文郎国时代,各部族社会内部已经开始产生分层与贫富差别,雄王乃部族联盟中的权威性领袖,形成了部族国家的状态。但是,血缘纽带仍然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族氏组织是社会结构的基石,族氏的分野远比阶级的分层更为重要。部族之间为争夺生存空间与人口而“好相攻击”[14],因此族氏之间的联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越南史学家陶维英也认为,这个时期的社会形态仍然处于“氏族组织”阶段。[15]
秦统一岭南地区后,设郡县治之,其中象郡管辖了安南中北部地区。[16]秦朝对此地的治理,一是实施“以越治越”政策,任用原部族骆将充当地方行政首长,《史记》引《广州记》载,诸县自名为“骆将”,授以“铜印青绶”。[17]设一郡守加以监督,实施间接统治。[18]二是大量移民,杂居越地,《史记·秦始皇本纪》称:“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壻、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19]“三十四年,適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20]《史记·南越列传》认为,秦统一岭南时,“以谪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21]。《汉书·高帝纪》载:“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越杂处。”[22]秦朝将大量中原百姓移居岭南,但因文化习俗差异太大,他们并没有真正与越人杂居,“实仍自为聚落”[23]。
秦末内乱,龙川县令赵佗割据岭南,建立南越国,实行“和集百越”[24]的政策,被称为“怀服百越之君”[25],而自称“蛮夷大长老”。他一方面继续实行“以越治越”政策,在降服安阳王后,将安南地区分置交阯、九真二郡,“令二使典主”[26]。另一方面,整顿民风,使“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27]。汉高祖十一年(前196),赵佗接受汉使陆贾劝说,归附汉朝,并从中原引进铁器牛马,改善越人的农耕方式。汉武帝时,南越王赵兴曾愿“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使者皆留填抚之”[28]。
汉武帝收复岭南后,为稳定安南地区的社会秩序,仍沿袭赵氏政权的政策,伏波将军路博德“乃拜二使者为交趾、九真太守,诸雒将主民如故”[29]。并实行“以其故俗治,无赋税”[30]的政策。此时,汉王朝对交阯的治理依旧实施间接管理,从某种意义来讲,“主权”的宣誓意义更重一些,而治权仍由各骆将自主。随着岭南社会的日渐稳定,汉武帝开始尝试加强岭南地区行政体系建设,分置九郡,其中安南地区析分为交阯、九真、日南三郡。[31]各郡太守改由朝廷任命,而大部分县令仍由骆将主理。元封五年(前106),设交州刺史部统属岭南各郡,由朝廷选派州牧监镇之,加快本地社会的转型。其中功绩卓越者如光武时期交阯太守锡光、九真太守任延,他们“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知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仪”[32]。任延在九真还“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又“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是岁风雨顺节,谷稼丰衍。其产子者,始知种姓。咸曰:‘使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为任”。因此,史籍称“岭南华风,始于二守焉”[33]。法国学者鄂卢梭(Leonard Aurousseau)认为,汉朝对安南地区的社会改造,“使从前一种原始民族,变为服从社会纪律的一种文明团体”[34]。
当时这种社会改造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原来骆将集团的特权与利益,引发安南社会普遍不满。建武十六年(40),征侧因交阯太守苏定以汉法惩治其夫诗索,率兵起事,得到九真、日南、合浦“蛮俚”的集体响应。[35]建武十八年(42)马援奉命征讨。在平定二征起义后,马援一方面加强了郡县体系与秩序的建设,史载:“援缘海而进,随山刊道千余里。”[36]“所过辄为郡县,治城郭。穿渠灌溉,以利其民。”其后又“徙其渠帅三百余口于零陵”[37]。马援一方面迁移部落酋长,改任汉官治理;另一方面为了缓解社会变革对越人的冲击,做了一定的妥协,恢复部分越人旧俗,所谓“条奏越律与汉律驳者十余事,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38]。马援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安南地区向封建社会形态的转变。[39]同年东汉王朝赋予交阯刺史“持节”管治的特权,[40]实际是将岭南地区视为特别行政区。东汉建安八年(203),应士燮之请,改交阯刺史部为交州,视为东汉的第十三州。
三国时,蜀国进踞益州,欲染指交州,曾任命建宁太守李恢遥领交州刺史。后孙吴政权控制岭南,并借助士燮家族势力稳定了当地社会秩序。但后来为遏制士燮家族的割据态势,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等郡列置广州,交阯、九真、日南等统属为交州,实行交、广分治。后虽有所反复,但最终交州还是作为一个独立行政区固定下来。[41]这种州、县的行政体系在南朝宋、齐、梁、陈及隋、唐初均得以沿袭。[42]在三国南北朝时期,安南社会的一个显著变化,乃是越化汉人豪族崛起,并逐渐成为朝廷地方治理的重要依靠。史称“南州守宰多乡里酋豪”[43],这些“酋豪”大多都是南迁越化的汉人家族。
唐朝初年,为遏制地方豪强的势力,加强朝廷的影响力,于武德五年(622),设立交州总管府,任命邱和为大总管,统辖安南各州行政、军事。武德七年(624),改交州总管府为交州都督府。高宗调露元年(679)又将交州都督府改为安南都护府,成为岭南五管之一。至德二年(757)改为镇南都护府,永泰二年(766)复名安南都护府,直属岭南节度使。咸通三年(862)南诏寇陷安南。咸通七年(866)安南恢复旧治,设置静海军节度使,以节度使兼领都护。唐朝在加强对安南军事防控的同时,又不断拆分细化行政区,最多时在本地区共设50余个经制州与羁縻州,以弱化地方势力对朝廷的抗衡力量。天祐二年(905)唐朝任命的安南节度使独孤损因派系斗争而被贬到海南,安南鸿州豪强曲承裕趁势自立为节度使,并于次年成功迫使朝廷予以承认。天祐四年(907)唐朝灭亡,曲承裕之子曲颢挟势继承了节度使的职位。五代十国时期,由于中原内乱,安南豪强乘机崛起,并摆脱中原朝廷的统辖,走向自主独立的道路。
由汉及唐,中国王朝对安南地区的开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行政管辖的区域日渐拓展,秦时只设立象郡,汉设3郡22县。至唐时,安南都护府之设,所辖正州、羁縻州多达50余个。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中国王朝对安南的行政管理经历由点到线到面的过程,治理空间一方面从沿海经贸发达地区向西部高地扩展,另一方面从都会区向乡村逐渐浸透,王朝行政的影响力日益加强。第二,中国王朝对于安南社会治理采用间接管理的模式。大体上是,地区最高行政、军事长官由朝廷选派,研究表明,汉朝时,交州刺史、太守的任命以中原官僚为主,尤以扬州、荆州人居多,并无交州本地人士。[44]唐朝时,都护、节度使层级的官僚基本由朝廷任命。而基层官吏的荐举与任命,基本遵循“越人治越”的原则,主要依赖地方酋长或豪强,如汉时采取“树其酋长,使自镇抚”,对基层社会则实行“不(可)用天子之法度”[45]“正朔不及其俗”[46]等因俗而治的政策。至东汉末年,中原动荡,政权分立,交州地方势力乘势而起,官僚系统被迫起用地方豪强。灵帝中平四年(187)以交州豪强李进代贾琮为交州刺史,是交州人才与中州同选之始。三国之初,士燮家族把控交州达四十年之久。南朝时,九真、日南升格为州,州刺史之职,也常迫于形势为当地“豪酋”所据。入唐以后,其经制州、羁縻州刺史大多由当地豪族或部落首领出任。[47]从整体而言,安南社会治理形成了以朝廷命官监镇,地方“豪酋”为基层管理支柱的“二轨制”管治模式。第三,中国王朝不断深化对安南社会的改造,尝试以儒家伦理、中原法律改变其习俗,以较先进的技术使其社会生产方式转型,当然这种改造进度相当缓慢,成效有限,汉唐千年的管治,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因俗而治”格局。因此,至唐末时,在广大的基层,其地方特征仍然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