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太原功臣可能是唐代历史上无足轻重的一群人,他们在1400年前跟随李渊从晋阳起兵,一年后李渊以《褒勋臣诏》为他们赐予免死资格,并授予他们“太原元谋勋效”的名号。但这一群体并未成为唐初政坛的主导者,其中少数居于权力核心者也从群体中分离,成为朝中的掌政亲贵。
所以,为什么李渊要专门颁诏对太原功臣进行表彰,就成了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晋阳起兵究竟有什么意义?经过学术训练的我们,会习惯于从结果出发,谈它对李唐王朝建立的作用。然而,如果李渊最后没能建国,或者李唐政权和其他同时期的很多政权一样转瞬覆灭,晋阳起兵是否还有意义?——至少我并未看到考察刘武周马邑起兵意义的专题研究。
这本题为《太原功臣与唐初政治》的小书,就是想回答上面的问题:李渊为何要特别褒奖太原功臣这个在政治上并不重要的群体,这个群体和晋阳起兵有何关系,晋阳起兵又有何意义?
要对此作出回答,还需从一个比较笼统的问题说起。中国古代王朝的建立模式,有从上一个王朝内部生长、以一个集团控制政治中枢进而通过禅让形式建立新政权的情况,有通过战争手段重新统合各种政治势力建立新王朝的形式,而后者情况最为复杂,不同王朝建立过程中的势力统合情况都有各自的特色。而我们所熟知的一个常识是,自秦始皇兼并六国后,中国古代便不断沿用帝制政体,并基本都以皇帝制度为核心、以官僚制度为统治形式、以中央集权为基本政治原则,创设帝制政体下的相关制度。历史上用和平或战争手段建立起的新王朝,在沿用帝制政体时,也出现了政体形式相同而内部政治结构不同的局面。
从政治史的视角来观察,政体模式、基本制度与权力关系(各种政治力量的角逐与妥协)的相互作用,造就了皇帝与官僚政治地位的差异,也造成了皇权与相应制度之间政治效力的区别。政体模式是基本不变的,制度与权力关系是活跃的变量。而制度往往有对前代成法的沿袭,在秦汉将文书行政作为官僚制度运行的基本模式确立之后,制度本身因其事务性特征的处理规程,有成长与发展的惯性,完全抛弃原有制度而另起炉灶的情况并不多见,只有一些特出的制度,特别是处于政治中枢这一层次的制度,会因具体的权力关系变化而发生断裂式突变,而且这些突变情况和制度的整体发展基本无甚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原有各类官职、机构的职掌与地位,往往会因权力关系的变化而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最终会和制度本身的调整与发展合流,形成新的制度格局。此类制度变化虽然都与某些高层官员或某一集团相关,但背后起到关键作用的因素其实是皇权。
从官僚制、中央集权与帝制政体的关系,就能看出皇权辐射与浸润之广。先秦时代官僚制的建立,是国君任用大批非身份性人员负责某一区域或某类事务的管理,将这一区域或这类事务的处置权授予他们;官僚的权力来自国君的王权,他们的治绩需要接受国君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在国家体制的发展中,官僚制度的结构走向繁复,但这一基本权力关系并未发生改变。而官僚制之建立,是为实现国君进行集权统治的理性选择,故而中央集权体制与官僚制的权力来源与运行核心都在王权,即后来的皇权。基于此点认识,制度中的机构关系、官员职掌变化,除去可明确推定由制度本身运行发展所引发的一类——即事务性功能的自我完善,大体都是出自皇权对制度的调整。能够对官僚制进行调整的只有位居核心的、作为其权力来源的皇权,这一权力可以具体人格化到皇帝或是权臣、恩幸身上,但其本质是不变的。
皇权除去在制度层面的作用,更为直接的也是一直未被制度约束化、定型化的,就是它在权力关系中的作用。若某一王朝建立时的政治格局就非皇帝与皇族居主导地位,大致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政治—社会力量利用中枢政治中某些非日常制度的因素,控制并占有皇权,如外戚在东汉时期以大将军身份发布政令、东晋门阀主导朝廷与司马氏共天下;二是皇帝或皇族进行权力的自我扩张,对原有主导力量进行挤压、排斥乃至人身消灭,如西汉初年“非刘姓不王”与西晋初年大封宗王的2行为;三是主导力量与皇族通过妥协结为一体,形成利益相关的政治集团,此类实例甚少,“关陇集团”的形成可作为一个典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的成立也可视为一个范例。无论是其中的哪一种类型,在最高权力层次上,不同派别、不同势力的升降沉浮,都是在皇权的行使与控制这一问题上的具体展开。权力关系的变化,势必要展开至制度层面或对中央集权体制产生影响。探讨皇权政治,探讨皇帝制度与中古社会,这是一个基本问题,或者说政治史其他问题的基础。
以往的一些命题,如在长时段内考量“中央集权的加强”或是某一制度的强化,实际是把不同王朝内部统合政治关系的现象抽离出来,放在一个没有差异性的纯时间链条上进行考察。这种分析的结论很多都是似是而非的。如果我们承认每个王朝、每个时代的权力关系调整都是该时期皇权在具象层面的表现,现在要做的就是放弃对这类问题的长时段探讨,回归到具体时代、具体权力关系中,将它们视作一个个独立的生命体,再对不同时代皇权在处理权力关系时的表现加以归纳,进行类型化分析,别其异同,判断其对制度变迁与中央集权体制变化的作用。
在唐初政治史中,武德元年(618)八月颁布的《褒勋臣诏》就是体现开国之初权力关系的重要文件。通过这道诏书,李渊不但确立了太原功臣所应获得的政治特权,并且将此前借由职位安排进行的权力配置一并以此诏书的形式予以确定,并以太原功臣为标尺,将范围更广的元从功臣在唐初政局中的地位也随之确认。从晋阳起兵的追随者角度来观察,他们在中枢政局中被边缘化,是李渊对他们的背弃,而从唐代开国史的角度进行考察,这一安排则与李唐开国模式、武德政治模式与相应制度安排密切相关。
在本书中,太原功臣并非考察重点,而是用以分析唐初政治的参照系。在政治地位上,因为李渊曾以《褒勋臣诏》对他们的政治身份予以界定,与其他元从功臣相比,他们在唐初的政治地位更为明确。作为线索人物,这个群体的人员组成明确,与外延模糊的元从功臣整体相比,更适合用来考察唐代开国史与唐初权力关系与政治模式的关系。至于他们自身的政治经历或家世背景,也许不是应该关注的话题。
在唐代开国史的视野下,将太原功臣作为考量唐初政治史的指示剂,从他们政治身份的确立与政治地位的变化,可以管窥唐初政治中的若干要素,于是便有了“太原功臣与唐初政治”这个题目——当然,“A与B”或“A、B与C”是近年来史学著作的常用标题格式,但于本书而言,这个题目要表述的是“从A看B”,所以,应该在此对这一不符合语用的标题加以说明:本书书名无法描述本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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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太原功臣作为考察唐初政治的切入点,就必须面对唐代政治史的固有理论与相关学说。本书上篇就是对唐代政治史中的代表观点——陈寅恪的学说体系所做的反思。在以往将太原功臣或元从功臣作为考察对象的研究中,学者们不约而同都把他们作为验证陈寅恪“关陇集团”学说的样本,这大大缩小了太原功臣的研究空间。
而且,陈寅恪学说自有其发展过程,上篇第一章就是对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解释理论变迁的考察。在陈氏的解释体系中,从最初以“关陇集团”学说解释北朝后期直至唐玄宗时期的整体历史,到20世纪50年代提出“婚姻集团”理论,修正原有的“关陇集团”说,并用“婚姻集团”对唐高宗至唐玄宗时期的政治史进行重新诠释,是在政治史解释方面的一次大调整。但因为各种原因,“婚姻集团”理论的价值未被重视,其具有的解释力也被束之高阁,故而这一章专门梳理了陈氏学说的前后变化,以期引起有识者的注意。在本书各章中,这是唯一曾公开发表的部分。
上篇第二章旨在反思以陈寅恪为代表的政治集团学说在政治史研究中的不足,并从中寻找新的思考方向,故而选择了以“陈寅恪范式”(这一概念由仇鹿鸣提出,用以概括陈寅恪在考察中古政治史时所提出的“政治集团”理论,和与此相近的研究取向)为指导的若干具有特色的研究案例,并从这些个案研究中解析对“陈寅恪范式”有所补充的研究视角与阐释方法。其中可特别注意的是陈寅恪的学生汪篯对唐初政治史的研究,他从具体的政治事件出发,在陈寅恪提出“婚姻集团”理论之前,就对“关陇集团”学说进行了与陈氏后来观点相近的校正。而其采用的阐释方法,是从旧史出发,注重皇帝与皇权对政治的干预作用。
汪篯的研究很多时候是直接以叙事的形式展开的,是对旧史所载政治史事的重新编排。在其编排裁剪之下,形成了新的政治史讲述线索,这也为本书主体部分的中篇和下篇提供了思路。史学研究本身也是一种历史叙事,哪怕是再严谨的考据。
本书中篇和下篇从不同角度对《褒勋臣诏》与唐代开国史进行分析,并尽可能地使相关章节互相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叙事结构。为了叙事方4便,有些在同一事件中的不同细节被分割放置于不同章节,这或许会带来阅读的不便,但追求叙事的完整性,只能做这样的处理。这在目前的学术著作中并不多见,也是我个人的一次尝试。
中篇的主题是“《褒勋臣诏》研究”,即以《褒勋臣诏》为叙事出发点,探究这道诏书在唐代开国史中的作用,并就它为何会作出如此规定,对唐代开国史进行回溯。这并非是研究性著作常见的章节编排方式,而是叙事的需要。
在李渊建国之后,以《褒勋臣诏》为太原功臣确立政治身份,并将此诏书与此前的其他政策相结合,明确了太原功臣与其他元从功臣在唐初政局中的边缘地位。中篇第一章即是对这道诏书的文本、形成背景、关涉人员所做的考察,并对李渊为何选择免死资格作为对太原功臣的褒奖进行探析。中篇第二章是对太原功臣作为被褒奖的旧日部下,但在唐初不被重用的政治现实所做的探源研究,对晋阳起兵及此后对李渊与元从者关系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性历史片段进行考索。在研究中,主要依赖的材料是温大雅撰写的《大唐创业起居注》,这部书中有很多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可以作为分析李渊政治心态的素材,并从中探求他在义宁武德之际调整本阵营内部权力关系的基本思路。在这一章中,试图回答的问题是李渊为何会对元从人士日渐疏远,并选择自己的亲旧作为建国后的重要政治助手。从具体的史事考证中能够发现的事实是,从晋阳起兵前开始,李渊就对元从人士并不满意,而随后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特别是在贾胡堡逗留期间有关是否继续进兵的讨论,更加让他坚定了不以元从者为统治核心力量的看法,并制定相关政策为其他人士加入并取代元从人士的主流地位创造便利。
下篇的内容与中篇关系较为密切,主要是对作为政治指示剂的太原功臣在武德初年的政治状况进行继续观察。下篇第一章以刘文静案为核心事件,对武德政局的政治特色、刘文静的政治经历及其与裴寂之争的背景进行分析,并就各类史料中对刘文静案的记载疑点加以详考。本章要阐述的观点是,武德时期的亲贵政治是李渊主导下的皇权政治的特殊形式,而作为功臣的刘文静想要挑战这一政治模式、劝说李渊建立功臣政治而未果。在此背景下,他与裴寂因私怨而发生争斗,却在武德二年特殊的政治环境下,因李渊不愿放弃亲贵政治,更因李渊恐惧他心怀怨恨而给李唐政权造成危害,最终选择了以谋反罪名将其冤杀。
下篇第二章,即全书的最后一章,主要是对与太原功臣相关的唐代开国史叙事进行解释。这一部分可作为中篇和下篇第一章内容的附论,对前几章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其意在揭示太原功臣在唐代历史叙事中形象的变化与他们在不同时期所处的政治地位的关系。他们在不同历史叙事中的样貌变换直至定型的过程,是理解唐代开国史叙事逻辑的重要视角,而导致太原功臣和其他元从功臣形象改变的决定因素,则是李渊和李世民各自对于自己在开国史中角色的塑造。探明唐代开国史叙事的生成机制,对于反思相关的基本史料亦有启示。
将唐代开国神话的制作过程,特别是作为主角的李渊与李世民在神话中的形象建立过程加以还原之后,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在现有的唐代开国史叙事之外,对建唐的关键人物李渊在政治史中应有的形象进行试验性重构。本书选择了将其政治行为置于相对较长的政治史背景中加以理解,并回到唐代政治史解释话语中,用相关学说对其建立的亲贵政治所具有的意义加以分析——这个试验性重构是危险的,正如前文提到的,历史研究也是一种叙事,以往研究中强调中央集权在不同时代被不断强化,皇权统治也不断加强的思路,固然是单纯时间链条下简化历史的行为,但也包含了一种观念,即这种制度强化到一定程度便已走到尽头的“历史终结论”。或许这次不大成功的重构,特别是对亲贵政治在中古政治史中所居地位的粗浅解释,也会落入这种圈套。
大概落入圈套是难免的事。本书将太原功臣作为观察唐初政治的参照系,就是计划通过对唐代创业期两年左右史事的考辨,解释唐初三十余年政治结构与政治模式的形成原因。具体操作时,常有捉襟见肘之窘态。中古史研究不比近代史,史料数量自不必说,不同性质的史料也并不多见。最近几年长置案头的一本近代史研究著作,研究对象是20世纪上半期三四年间的某项政策,作者对该政策的历史渊源、行为方式与此政策体现的权力关系做了细致入微的钩稽,其容量竟有五六十万字。每次翻看时,回想自己的题目,只能安慰自己“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有时枯坐在书桌前,将头脑中的史料反复拼装时,会走火入魔想一些荒诞的事情,比如“这算不算第一流的题目”。回过神来之后,便用《世说新语》里那个经典的段子来告诫自己莫做如此想:
世论温太真是过江第二流之高者。时名辈共说人物,第一将尽之间,温常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