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金融法研究(第四卷)
- 吴弘主编
- 1395字
- 2025-05-14 16:05:39
前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涉及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基础性法律制度对金融市场有积极影响,对于确立金融主体法律地位、促进金融交易、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公布以后,金融法律界就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研究学习,尤其对其中与金融法相关的制度、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并展开研讨交流。大家达成了很多共识:第一,《民法典》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其所规范的民事行为,当然应该包括金融行为,特别是金融交易行为;《民法典》所调整的平等财产关系,当然包括金融主体之间的金融财产关系,金融与《民法典》有紧密的联系。第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金融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民法典》的实施对于完善金融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民法典》对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金融主体维护合法权益、金融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以及金融司法公正专业,有了新的标准、新的要求。第三,《民法典》体现的价值观也是金融法应该贯彻的价值理念。例如,《民法典》特别强调的人民权利,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而金融市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也正是反映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民法典》弘扬的公平、诚信、自由、民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金融法所强调的理念。第四,《民法典》所强调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绿色发展,以及依法保护民事权益等,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也应该成为金融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发展绿色金融、共享金融。第五,《民法典》积极回应了金融市场对基础法制的需求,反映了金融法领域过往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同时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提出了很多新概念、新制度、新规则。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以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为己任,金融法应当将这些新内容转化落实为金融法具体制度。
《民法典》与金融法的关系,既有民法与商法的关系,也涉及私法与公法的关系,还是互相促进的关系。大家也认识到《民法典》是金融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但还不是金融可操作性的制度;《民法典》对金融法有很大的影响与作用,但不能替代金融法的独特功能任务,也不妨碍金融法独立发展;《民法典》不可能涵盖金融法的所有内容,也不会协调和回答金融法的所有关切。因此,金融法既是《民法典》深入金融领域应用和实施的通道,也是《民法典》面向市场发展进行制度填补和完善的途径。《民法典》中很多条款涉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中很多规定都来自金融法领域。学习《民法典》,要理解精神、掌握实质、融会贯通。《民法典》时代的金融法任重道远。
金融法律界的同人们在学习研究探讨的基础上,产生了一些思想火花,形成了一批应用理论成果,在此集辑交流,以求研究与实践得到深化。希望作者与读者都有所收获。
吴弘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