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方面,固定不变的价值尺度可以带来便利,另一方面,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希望拥有一种符合其自身利益的货币,这两者之间一直存在着冲突。这就是货币的阶级斗争理论。在工业时代,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冲突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冲突有所重叠,但是从未取而代之。

对于像大卫·格雷伯这样的历史社会学家而言,世界历史的大部分内容都可以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斗争来解释。不管贷款或工资合同规定了什么,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合同中的承诺总是存在贬值或重估的风险,因此,为控制承诺的价值而展开的斗争十分激烈。[10]

国家保障货币价值的激励是有限的。原因在于它总是能够通过降低金属货币的成色或者通过印制更多的纸币创造出足够多的货币,以满足自己的开支。因此,纵观整个人类历史,统治者一直在操纵货币数量。他们一边声称要维护币值,一边又降低了金币和银币的重量和成色,或者发行了过多的纸币。通过征收“通胀税”,他们可以在不公开增税的情况下掌控额外的实际资源。“当一个政府走投无路时,它可以靠这种手段求生,”凯恩斯写道,“这种形式的税收是公众最难逃避的,即使无力征收其他形式税收的最软弱的政府也能使用这一手段。”[11]

纵观历史,改革者也一直致力于阻止国家让货币贬值,用李嘉图的话来说,通胀“牺牲了勤劳节俭的债权人的利益,却让懒惰而又挥霍无度的债务人受益”。[12]货币本质论的主要目的就是阻止国家使铸币贬值。这就是为什么它坚持认为货币的价值取决于铸币中金属的价值。

这种观点有一个很好的例证,17世纪的重商主义者威廉·配第主张,降低铸币中白银的含量注定会弄巧成拙。这会减少人们为了获得一定数量的货币而愿意放弃的商品数量,除了那些“只看货币的面值而不看其重量和成色的傻瓜”。[13]配第错了。皇家铸币厂发行的贬值了的铸币继续按照面值流通。这些铸币被接受的关键原因在于,它们是唯一的法定货币。在配第之前四个世纪,阿奎那就认识到货币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这不是因为它本性如此,而是因为人们将它作为一种价值尺度”。[14]使用国家发行的货币作为清偿货款和债务的支付手段,其便利性超过了债权人因货币贬值而遭受的实际或潜在损失,除非贬值达到国家的货币不再被用于任何目的的极端程度。

至19世纪初,人们意识到有必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来阻止货币的“过度发行”。根据一国的金块数量来限制一国的货币数量,并严格限制国家本身的经营活动,可以实现这一目的,前者正是第2章的主题。如果国家的行动能够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之内,那么它扩大货币供给的动机就会相应地受到限制。这正是维多利亚时代财政立宪的主要目标,我们将在第4章介绍有关内容。国家每年的支出应当与税收相等,并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设计这一规则就是为了限制政府“使铸币贬值”的能力。

对货币价值的另一个主要威胁来自债务人阶层强烈呼吁减轻其债务负担。

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让波洛尼厄斯嘱咐他的儿子雷欧提斯:

别借债,莫放债;

放债会让人金钱和朋友两失,

借债会让人挥霍无度。

波洛尼厄斯的建议最近引起了安格拉·默克尔的共鸣。如果仅就单个司法辖区而言,他的建议不过是无稽之谈。尽管举债有可能危害个人品行,但是创办企业或经营企业的首要方式是举债。如果考虑跨越国境的情况,波洛尼厄斯的教导就更合情合理了,因为跨境贷款的安全问题要严重得多。

很久以来,货币政策就面临一个问题:它应该保护谁的利益?是贷款人还是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债权人对货币最主要的要求是,在由一项交易转向另一项交易的过程中,货币的价值要保持稳定。但是债务人只是希望有足够的货币来维持他们的生意,并期望国家、银行或贷款人能够创造这些货币。这些要求很难协调一致。债权人天生就是货币本质论者,他们希望债务人能以足斤足两的铸币来偿还本金和利息。债务人天生就是货币名目论者,只要有可能,他们就希望尽量少还一些。

由于承诺对稳定预期非常重要,它需要借助于惩罚和宽恕。

债权人主张,自己在道义上有权获得与其出借金额等值的货币,而债务人在道义上有义务不惜一切代价偿还债务。credit的词根是拉丁语credo,意思是“我相信”。贷款人相信借款人会以等值的货币偿还借款。[15]贷款人声称,如果没有这种信任,贷款将会停止,贸易将会萎缩。为了确保能有必要的信任,债权人总是在政府或惯例允许的范围内为违约设置尽可能多的障碍。为了抵御违约风险,他们将利率保持在尽可能高的水平。他们监禁或奴役违约的债务人,或掠走其财产。他们入侵或者拒绝贷款给那些拒不偿还债务的国家。经济学家谈论让债务人过得太过轻松会有“道德风险”。更为愤世嫉俗的人则认为,向身无分文的债务人提供贷款是在剥夺其资产,这是依靠军队攫取土地和资源的一种替代形式。

然而,债务人的立场并非没有道义上的支持。所有宗教都支持“债务减免”,憎恶“债务奴役”。新上台的统治者宣布赦免债务是一种惯例,《圣经》中记载的巴比伦人的禧年法(Jubilee law)就是如此。立法者梭伦(约公元前638—前558年)以取消雅典农民的债务而闻名。纵观历史,农民一直是最主要的债务人阶层,因为他们的生计具有季节性特点且收成不稳定。《主祷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宽恕我们的罪,就像我们会宽恕那些亏欠我们的人”,稍加变化就可以改为“免除我们的债务,就像我们会免除他人欠我们的债务”。[16]最近对破产银行的救助就是债务减免的例子。

莎士比亚生动地演绎了对债权人的道义谴责,这位债权人因债务人未能偿还贷款而索要“一磅肉”。在《威尼斯商人》中,放债人夏洛克半开玩笑地提出,一旦违约,借款的商人安东尼奥必须用自己身上的一磅肉来偿还,“割下你身上我喜欢的部位”。后来,这个玩笑闹大了。安东尼奥运输货物的船只失事了,他无法在约定的日期偿还借款,夏洛克要求安东尼奥赔偿自己的损失。夏洛克最终身败名裂,失去了所有的钱财,这表达了对放债人的普遍态度,在中世纪的欧洲,放债人通常是犹太人。反犹太主义是债务人对食利者阶层普遍抱有敌意的表现之一,这个阶层以利息和租金为生。

由于基督教禁止高利贷或者对贷款收取利息,债务人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增强。反高利贷的法律从最古老的时代一直延续到19世纪,英国在1835年才予以废除,而在伊斯兰国家至今仍然存在。中世纪的人相信放高利贷者会被提前送入地狱,或者他们的钱会化为乌有。在但丁的《神曲》中,他们处于地狱的第七层。

反高利贷的法律背后有两个道德方面的考虑。第一个考虑基于债务合约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的观点。由于贷款人几乎总是处于比借款人更有利的地位,人们认为需要保护借款人免遭贷款人的强取豪夺。简单来讲,一个颗粒无收的农民或者一个损失了货物的商人,为了生活下去可能不得不借钱,不管他必须为贷款支付多高的利息;贷方没有必须放贷的义务,如果不受法律约束,他为贷款索取多高的利息都可以。因此,国家和习俗都试图把贷款的利息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然而,还有第二个考虑,长期以来,人们对“以钱生钱”抱有道德方面的敌意。这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他认为货币本质上是“不结果实的”,因此货币的利息并非任何生产性活动的回报。

科学的经济学摒弃了获取利息的道德禁忌和法律限制。它将利息视为对储蓄成本和投资风险的合理回报。储蓄成本是指克制自己当前的消费。如果取消或者限制利息,储蓄的动力就会减弱,这不利于放贷,从而导致投资减少,财富增长放缓。

现代经济的发展缓和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长久以来的斗争。股票市场和有限责任为筹集资本提供了银行贷款以外的其他途径,对违约的惩罚也逐渐变得宽松。我们不再要求违约的债务人提供劳役,也不再把他们送进监狱。债务奴役现象已经完全消失了。

随着现代税收制度的兴起,国家发行债务以为其支出融资的需求有所降低。因此,国家使铸币贬值的动机也随之减弱。由于政府不再像以前那样依赖于从民众那里获得的贷款,人们更愿意持有政府债券。19世纪是政府债券持有者的黄金时代,国家用足值的货币来偿还自己的债务。这个安逸的世界被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和民主的胜利彻底摧毁了。自拿破仑战争以来,国家首次成为大规模的净债务人,新的选民来自债务人阶层,而不是债权人阶层。二战以后,货币贬值或者通胀几乎持续不断。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情况出现了逆转。随着债权人阶层在某种程度上重新获得以往的优势地位,通胀得到了控制。随着失业率上升和工资停滞,以高利率提供“发薪日贷款”的高利贷者大量出现。在2010—2012年的欧元债务危机中,债权人“三巨头”回到了19世纪的模式,要求以“一磅肉”,也就是希腊的岛屿、天然气开采权和博物馆作为贷款的担保,而他们知道这些贷款永远无法偿还。

事实是,任何货币政策总会产生赢家和输家,这取决于获得信贷的条件。现在的答案是将货币政策置于“独立”的中央银行手中,但这并不能实现货币“中性”,因为货币政策一定会产生分配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