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公共产品对小农经济具有显著的激励效应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人口数量虽然显著减少,但仍有约2.6亿人从事农业生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2.34亩。《中国统计年鉴》(2013年)。在这种小农主导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中,每个人经营的土地规模很小,不能使从事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大型灌溉系统的收益内部化,因此这些附着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性质,只能由外部供给。同理,农业技术、信息、市场等同样是单个农民无法获得投入产出效益的。不同于制度对农民心理上的激励或约束效果,公共产品的匮乏使农民面临物质上的约束,甚至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1978年以来的农村人口数量变化情况和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变化情况如图2-1和图2-2所示。

图2-1 农村人口数量变化

图2-2 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4年)。

在以小农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村经营中,公共产品的效率激励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会直接降低包括生产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风险成本在内的农村生产经营的总成本,从而提高生产活动的效率,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第二,提供可靠的公共服务能够有效降低农民的决策成本和生活成本,刺激生产再投资,从而提高资金循环使用效率。第三,公共投资以及基础设施、教育、技术、健康和其他社会服务方面的体制和政策是消除贫困所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可增强贫困人口的能力,使贫困人口有更多的机会发展自己、为自己争取权利,并有效保护自己。樊胜根、张林秀、张晓波:《经济增长、地区差距与贫困——中国农村公共投资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第45页。例如,在新品种推广方面,农民往往采取保守的生产理念和方式,使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使用变得相对困难,尤其是对土地节约型和劳动使用型的新技术更是抱有谨慎态度。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对农民来说可信赖的技术保障,理性的农民是乐于尝试新技术的,这对农业生产的效率激励是显而易见的。